失恋三十三天

鲍鲸鲸

都市生活

亲眼看到我男朋友挽着他新欢的手,在新光天地里试喷香水的那一刻,世界“蹭”的一声,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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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

失恋三十三天 by 鲍鲸鲸

2018-5-27 06:03

  这可能就是为什么,我抱着大提琴盒子走在路上,而心里感觉十分稳妥的原因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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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*3*

  6月29日 星期三 晴 大风

  半夜三点,我还是毫无睡意,也没有行动力,只是那么坐着,不过脑子里却是万马过境翻江倒海。

  坐在人生突然停顿下来的这一个点上,我回望往昔,展望未来,竟发现,若是此刻死了,那么,“失败”这个主题词,不是“关于我”这个故事的开始,也不是结束,而是我这个故事的全部。

  越想越绝望,我翻出之前他留在我这儿一小瓶伏特加,对着温开水一口气喝下去,趁着酒劲还没弥漫前,卧倒在床上。

  迷迷糊糊勉强睡着了,但是噩梦不断,而且睡得很轻浅。早上醒来时,第一次顿悟到睡觉也是件耗体力的事,结果上班时,我又像一条海参一样,拖着漫长无边的阴影,缓慢而郁卒的滑进公司里。

  大老王把萎靡的我叫进办公室里,横着甩过一个文件夹,“开始跟这个单。”

  我打开看看,是一个高端婚礼策划。

  “王总,你知道我失恋了吧?”

  大老王十个手指忙个不停的玩着魔方,“知道啊,怎么了?”

  “知道你还让我跟婚礼策划的单?”

  “公司的事和你私人的事有关系么?新郎是你前男友么?给我好好做!”

  “我要是策划成一腥风血雨的婚礼怎么办?”

  “那我就把你介绍到我开殡葬公司的朋友那儿去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看完一对新人的资料,我心情更是坠到谷底。我现在需要的是酒,是睡眠,是有个人跑过来跟我说,这世界真的很糟糕,你遭遇的悲惨根本是九牛一毛。

  我需要那对狗男女给我一个解释,我需要让自己不会一碰就碎,随时都会痛哭失声。

  我现在最不能看到的,就是一对恋人长途恋爱一帆风顺之后准备结婚而我还要负责出主意。

  可是我现在却必须要做这样一件事。

  准新郎叫魏依然,小开钻石男,家境完美无缺,又肯谈那么久恋爱不分心,估计样貌应该好不到那儿去。

  准新娘叫李可,小康家境,毕业自牛逼院校,应该是个聪明姑娘。

  我按照电话给魏依然打过去,商量会面谈细节的时间,电话那头,魏依然的声音醇厚中带着磁性,很动人,“哦,好的,我得和小可商量一下时间,因为我想一切都按照她的想法来办,然后再给你打过去好么?”

  我说没问题。

  挂电话前,魏依然说,小可挺特别的,她想要公主那样的婚礼。

  我挂了电话冷笑,谁不想要公主那样的婚礼呢,从业多年,我也没听说过有客户提出,我要一个50大寿那样的婚礼。

  下午大老王和骚瑞姐去河北见客户,经济不景气,我们的服务范围都跨省了,真是卑微的没道理。估计他们下班前肯定赶不回来,我收拾东西,趁人不备,悄悄的回了家。

  看到屋角立着的大提琴,我又开始觉得自己是个白痴。从小就没有音乐天赋,合唱团里,永远是那个可以张嘴但不能出声的孩子。长大后每次去唱K,都是那个一进门就乖乖拿起摇铃,全程负责活跃气氛,别人唱完通宵歌,后果是喉咙嘶哑,我唱完通宵,后果是胳膊脱臼。这样的一个我,真是发了什么神经,要买一把大提琴回来做摆设,睡觉时不能搂不能抱,用来发泄也太贵了一点。

  我打开盒子,用抱尸体的姿势把琴抱出来。可能是因为傍晚阳光正好,褐色的琴面上像是铺了一层油在上面,闪闪发亮,我轻轻的摸了摸,然后叹了口气。

  真美好。

  这一刻,是我分手后突然平静下来的一刻。

  我拿起琴弓,虽然完全不知道怎么拉,但音乐会好歹也看过。摆好姿势,很文艺很少女,然后把琴弓放在琴弦上,轻轻一划。

  房间里响起和肺癌患者咳嗽类似的一声,非常撕心裂肺。

  那美好平静的一刻,咻的一声魂飞魄散了,我重新沮丧起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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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*4*

  6月30日 星期四 阴天 降水指数8

  起床刷牙时,我闭着眼睛,因为实在不想看镜子里那个一脸倒霉相的自己。心神不定的出了门,挤在地铁里时,一路闻着对面IT男身上浓郁的韭菜馅包子味,心中默默的,一遍一遍重复着问自己,这世界还能再糟糕一点么,来吧,我受的了,一次全给我,让我就这么涅盘了最好。

  下午,魏依然给我打来了电话,依旧文质彬彬,语气无比温柔,“小可今天有时间,我们约在万豪大厅见好么,她想在那儿喝下午茶。”

  我当然说好,你看,多奇妙,同样的一天,雨似下非下,阴晴不定,但有的姑娘就能牵着未婚夫的手,穿着小洋装在大厅里装模作样的喝下午茶,和婚礼策划说着“我要做一天公主”那样的傻话,但有的姑娘,对,比如我,就要心里揣着对前男友的恨,对前好友的质问,跨越半个城,去听那些甜蜜的废话。

  所以别再和我说,这世界很公平,马丁路德金可能是说了:“我有一个梦想,”但后半句应该是,“不过它可能只是个梦想”。激进而盲目乐观的人们没有容他说完,不然他也不会死于非命。

  在有小乐队伴奏的大厅里,我看见了这对金童玉女,魏依然和他的声音一样,浑身上下找不出一处硬伤,文质彬彬,器宇轩昂,五米开外,就能看到他浑身上下闪烁着“我来自好家庭”的那种金光。

  可是李可,第一眼见到她,我感受到了一股气息上的不舒畅,她同样没有硬伤,笑意晏晏,光彩招人,连脚踝都闪闪发亮,但整个人就是让我觉得很不爽。

  握手,就坐,开始谈婚礼细节,聊了几句话之后,我领悟到了,我对李可的揣测并不是百分百来自于嫉妒,而是,我眼前就坐的,分明就是一个会提问会应答的大号芭比娃娃。

  李可说着一口港台腔,但技术性的仿出了自己的特色,“我想要现场,只要能宾客能看见的地方,都铺上紫色的玫瑰,记住,是紫色的哦,千万不要粉色的,粉色的太俗气,而且和我的肤色很不搭配呢。”

  我在本子上记下来,紫色玫瑰。写完以后,搜索了一下我寥寥无几的植物学知识,然后说,成,要是有,我们就负责帮你搞到,要是没有,我们会给你找几个植物研究所的电话。

  我说了个很拙劣的笑话,但是李可咯咯咯的笑起来,一个媚眼抛向魏依然,“要是没有,你们就把粉色玫瑰,涂成紫色的。我们来出劳务费。”

  我顿时语塞了,魏依然居然还是一脸笑意,目光灼灼的看着他那个和紫色最搭配的未婚妻。

  我把目光转向别处,把脸上已经僵住的笑意暂时收回,然后在心里长长的,长长的,叹了口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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